香港電台報道,Development Bureau 已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就成立「北都城鄉共融基金」先導計劃徵詢意見。局方計劃今年第四季向 Finance Committee 申請 2 億元非經常開支承擔額,並在撥款獲批後於今年內推出先導計劃;政府亦計劃年內公布《北部都會區城鄉共融指引》。

按報道引述的文件,先導計劃擬資助非政府機構推行「城鄉共融」項目,可包括復修或改造私人土地及建築物,例如村屋、祠堂、書塾等,再用作具文化、歷史、旅遊價值並財務可持續的項目。政府列舉的方向包括把村屋改裝為駐村藝術家場所或鄉村文化展館;項目亦可加入食肆、旅館、書店或零售商店等收入元素。

文件建議,涉及土地或建築物復修、改造的獲批項目,資助上限現階段定為 1,000 萬元,並須持續營運至少三年。不涉及相關復修或改造,或屬非恆常活動的項目,例如鄉村品牌設計、鄉村節或周末市集,資助上限則建議為 200 萬元。

當局亦擬成立評審委員會處理申請及監督先導計劃,並設機制在項目進度未如理想或違反資助協議時暫停、終止資助,或要求退還已發放款項。政府將就獲批申請及項目進度向立法會提交年度報告,以提升撥款使用透明度。

本文根據香港電台報道整理重寫;撥款申請、資助細則及申請安排,仍以 Development Bureau、Finance Committee 及後續正式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