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聞公報公布,《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已於7月3日刊憲,目標是為北部都會區(北都)精簡規劃和地政程序、加快工程建設並配合產業營運需要。草案將於7月8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政府表示會爭取今年內通過,之後再正式提交首批附屬法例。
草案列明多個政策範疇,包括釐定北都範圍、簡化城市規劃程序、加快支付收地補償、促進工程創新及品質、簡化建築噪音許可證申請,以及便利和規管跨境人流、物流、數據流、資料流和資金流。政府稱,部分規劃申請程序可由一般需時至少九個月縮短至約兩個月,但不適用於保育地帶及政府表明會透過修訂圖則程序擬定新大綱圖的地區。
明報報道,草案首次較具體披露北都範圍,並指部分深圳河以南水體及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亦被納入。政府在新聞公報中亦提到,便利跨境要素流動的規例可涵蓋人員、貨物、建造設備、數據及資金等,以提升跨境基建項目效率。
對工程和發展市場而言,這是北都由規劃、收地及基建推進轉入更制度化執行階段的重要節點。後續焦點包括立法會審議時間表、首批附屬法例內容,以及個別北都工程或產業項目如何套用簡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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