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聞公報公布,《2026年建築地盤(安全)(修訂)規例》七月十七日刊憲並生效;同日生效的還包括早前刊憲的《2026年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修訂附表2)令》及相關定額罰款公告。政府表示,三項修訂對總承建商、分判商及身處地盤人士施加明確法律責任,要求所有建築地盤全面禁煙,以降低火警風險並保障工人及公眾安全。

新安排涵蓋所有類型建築地盤,包括樓宇修葺、維修或翻新工程地盤;住客正佔用作居住用途的住宅或私人宿舍範圍則不包括在內。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已獲賦權執行地盤吸煙罪行,若發現有人在建築地盤內吸煙,會即時票控而不作事先警告,違例者定額罰款3,000元。

承建商及分判商方面,法例要求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沒有人在建築地盤內使用明火點燃、吸用或攜帶燃着的吸煙產品;經法院定罪,最高可罰款40萬元。勞工處表示,過去數月已透過廣告、短片、電台信息及講座進行宣傳,並會繼續與建造業界溝通合理執行步驟。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公報、星島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