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報道,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網站最新上載跨部門調查專組最終調查報告,以及消防工程專家報告;委員會文件頁亦列出相關報告和簡報,文件日期為 2026 年 8 月 6 日。本站按 gov-industry-update 發布,因內容屬官方調查文件公開及建造安全政策警示;事件涉及重大傷亡和可能責任歸因,風險級別列為 high,但按現行政策仍為 published,不設人工覆核閘口。

報道引述報告指,調查集中於宏昌閣 104 及 105 室外的光井平台一帶,現場堆有約 2 米高的雜物及碎片,底部尋獲兩支煙頭。專責小組認為,火警最可能屬意外,由煙頭引燃現場可燃物而起;具體起火時間未能確定,但根據證人供詞和閉路電視片段,推斷可能在當日下午 2 時 30 分至 2 時 43 分之間發生。

多間傳媒的整理均指,調查方向已排除多項其他起火可能,包括縱火、電力故障、石油氣及涉及火花的工序等。香港商報報道亦提到,起火點附近的紙張類物料、棚網、發泡膠窗戶覆蓋物等可燃材料,可能令火勢由陰燃擴大,並為其後快速蔓延提供燃料。

香港電台報道特別提到,報告公開多張災場相片,指不同地點包括竹棚上均見有人吸煙的證據,反映工地吸煙及不當棄置煙頭並非罕見。這一點把火警風險由單一火源,延伸至樓宇維修工程的日常管理問題,包括禁煙措施、巡查紀錄、可燃材料堆放、棚網及覆蓋物阻燃性能,以及承建商和監管方如何執行安全責任。

消防工程專家文件則把事件連繫到行業安全文化。報道引述專家稱,現行建築物條例和作業守則雖已提供基本指引,但在成本壓力下,業界可能形成只追求最低合規、流於形式的「剔格仔」做法。專家建議當局按不同建築項目強制進行更具針對性的嚴謹審查,並全面檢討建築條例和作業守則,確保事故發生時各方持份者須承擔相應責任。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Now 新聞、無綫新聞、香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