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聞公報於9月4日公布,當局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刊憲修訂觀塘行人天橋工程建議。修訂重點是取消原建議中沿巧明里及橫跨巧明街的一段行人天橋,並同步調整相關圖則。
公報指,市民可於政府指定地點查閱修訂圖則及方案,任何人士如反對修訂工程,須於2026年11月3日或之前把反對書送交運輸及物流局局長。由於項目涉及具名行人連接工程、明確工程範圍及法定時限,按本站規則列為 gov-industry-update 的公共工程刊憲更新。
當局早前已於2026年2月就同一觀塘行人天橋建議刊憲;今次修訂反映部分路段配置有變,對項目設計、附近道路及行人流線安排具有後續跟進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