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已於10月29日公開兩冊調查報告。據香港電台報道,委員會總結各政府部門責任時指出,多個部門應為大火造成的大量傷亡承擔部分責任,並把問題歸因於多項互相交織的系統性缺失。

報告認為,首要問題是負責部門普遍欠缺危機意識,未有充分預見大型樓宇外牆火災的風險,也未有因應樓宇維修工程涉及的高火警風險,適當調整監管工作的優先次序。委員會指出,過往同類事故已提供警示,相關監督人員理應及早辨識風險的嚴重性。

規管層面方面,報告提到當時沒有具體法例禁止在建築地盤吸煙;樓宇維修在建築工程監管制度下被視為小型工程,施工與安全監督有限。維修工程常用的發泡膠板、踢腳等臨時物料亦缺乏充分法定管制及清晰阻燃標準,而棚網即使已有標準,仍欠缺有效機制確保實際產品符合要求。

委員會亦批評政府過度依賴專業人士、註冊承建商、消防裝置承辦商及物業管理公司自行履責,未有配合足夠的施工監察與執法;部門處理投訴時偏重既定程序,未能以市民安全和福祉為核心。報告全文可於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網站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