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10月29日公開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據香港電台報道及委員會的正式報告頁面,委員會認定工程總承建商宏業、工程顧問鴻毅、兩間公司的相關管理人員,以及註冊檢驗人員吳躍,是導致火災及嚴重傷亡的主要責任方,並予以最嚴厲批評。
報告指出,宏業與鴻毅知悉工程涉及的火災風險,卻未有適當回應居民多次提出的安全投訴,並在工程中採用不合規格物料和不安全工序。委員會亦認為,兩間公司須為火災當日多項消防裝置失效,以及透過掛名專業人員提交文件、造成表面合規的情況負責。
委員會同時批評其他參與工程的私營機構。報告指盈利豐棚業有限公司曾參與把非阻燃棚網換成阻燃棚網,以應付規管部門巡查;宏業所聘用的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則被指充當掛名消防裝置承辦商,重複提交關閉消防裝置通知書。時任物業管理公司置邦興業有限公司被指容許不具相應註冊資格的人員關閉八幢樓宇的火警警報系統電源,而置邦聘用的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處理嚴重消防安全隱患時亦被批評表現消極。
上述內容屬獨立委員會根據研訊證據作出的事實判斷及責任評價。任何人士或公司的刑事法律責任,仍須由執法及司法程序獨立處理,不能以委員會報告取代法庭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