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樓宇維修圍標擬刑事化|最高囚10年 刑民雙軌執法
政府擬修訂三條現行法例,把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圍標及相關嚴重反競爭行為訂為刑事罪行,建議最高判監10年及罰款1,000萬元。政務司司長將領導督導委員會跟進逾百項改革建議,當局爭取年內把相關修例提交立法會。
政府擬修訂三條現行法例,把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圍標及相關嚴重反競爭行為訂為刑事罪行,建議最高判監10年及罰款1,000萬元。政務司司長將領導督導委員會跟進逾百項改革建議,當局爭取年內把相關修例提交立法會。
Development Bureau 正與 Urban Renewal Authority 全面檢視「樓換樓」及「同區七年樓齡」現金賠償政策,目標於2027年上半年提出具體建議並展開公眾諮詢。當局亦會觀察跨區地積比率轉移及額外地積比率先導計劃的成效,再考慮調整適用範圍。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建議,立即禁止在窗戶、外牆及光井附近使用發泡膠板等可燃臨時物料,並加強逃生樓梯防火分隔。涉及多幢樓宇的大型外牆維修,亦應強制分階段施工。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裁定,火警極有可能由香煙點燃宏昌閣外平台的紙質物料開始;工地吸煙、可燃建築物料、不安全工序及消防裝置被不當操作,均被列為導致火災與重大傷亡的人為過失或疏忽因素。委員會同時提出修例、物料認證及突擊巡查等改革建議。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認為,屋宇署與房屋局獨立審查組未有妥善履行工程安全監督職責;由於獨立審查組的缺失同時涉及政策及實際運作,須承擔較大責任。報告亦指出消防處防火監管有不足,並質疑勞工處處理工地吸煙及物料阻燃投訴的方式。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指出,多個政府部門欠缺危機意識,樓宇維修工程、臨時物料及棚網的規管亦存在系統性漏洞。委員會認為,相關部門應為大火造成的大量傷亡負上部分責任。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公開報告,認定總承建商宏業、工程顧問鴻毅及相關管理和檢驗人員須為火災與嚴重傷亡負責,並批評多間參與大維修及消防系統工作的私營機構。報告所作事實判斷與刑事法律責任屬不同程序。
由 Buildings Department 與 Food and Environmental Hygiene Department 組成的聯合辦事處公布,私人樓宇滲水新程序實施約三個月共接獲19,048宗舉報,當中12,746宗已完成首階段檢查。首批已核實個案中有424宗完成處理,政府預計最快12月才會出現追討檢驗費用的個案。
星島頭條引述消息指,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 近期與銀行及地產界代表商討部分發展商的到期債務及再融資安排。金管局未有確認會議細節,只重申銀行應在審慎風險管理下支持實體經濟;報道所述個別磋商結果仍待正式披露。
香港仔石排灣道香港仔漁業及海事分署發生工業意外,兩名外牆維修工人在吊臂車工作平台急墜時跌出平台並受傷。跟進報道指,吊臂車疑因車輪下方排水蓋下塌而傾側。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刑事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七名個人及兩間公司面對誤殺、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等共25項控罪。法庭把案件押後至2027年1月14日,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及警方繼續調查。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林偉江認為,優化後的工作暑熱警告雖提高靈敏度,仍未必反映地盤等個別工作環境的實際風險。他建議立法要求僱主為工作地點進行熱壓力評估,並簡化現行休息及停工指引。